旨在確定有用礦物質量而進行的專門工作,叫做采樣試驗。試樣是有用礦物的一部件,取樣時,要使有用礦物試樣的質量盡可能正確的反應出從其中采取試樣的巖石所有的性質。
礦床的試驗分為野外的和實驗室的。勘探筑路材料時,主要是確定有用礦物的物理力學性質和查明巖石的技術性質:分離巖石表皮的可能性;巖石硬度和它對鉆巖速度的影響等等。
除此之外,當掘進井巷時,必須確定巖石的構造,精確地記錄礦層的變化、石灰石所復表皮的厚度、火咸巖中有無礦脈和包裹體,以及查明巖石的裂隙情況和獲得大塊石料的可能性。
石料試樣的尺寸應不小于25X26X40公分,疏松巖石試樣的重量生+S0公斤。掘進探井時,每深進1公尺,取試樣一次。巖石的性質有變化時,必須隨其變化而取樣。當勘探火咸巖并在其中存有無用夾層時·,應當采取夾層的試樣對礫石礦床用全巷取樣法或刻槽取樣法進行取樣。